建水县人民法院内设部门及职能
2015-11-30 17:30:55
建水县人民法院内设部门及职能
建水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8个,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繁简分流、诉调对接、速裁、申诉和再审申请审查、司法救助、诉前财产和证据保全等工作。
2.刑事审判庭主要职责:审理本院管辖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和交由本院审判的其它刑事案件;办理其它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等。
3.民事审判庭主要职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审理申请撤销仲裁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审理上级法院交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明的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涉外、港、澳、台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和其它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等。
4.行政审判庭主要职责: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等;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再审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出抗诉的案件;办理其它有关的行政审判和审判监督事宜等。
5.执行局主要职责: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对执行过程中依法需要裁决的事项进行裁决;依法实施诉讼保全的裁定;执行行政机关生效的非诉裁决案件;负责外地法院委托协助执行的案件;办理其它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宜等。
6.政治部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党建、新闻宣传、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人事任免报批、劳资工作以及工、青、妇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司法警察警衔、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级评定、报批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等。
7.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1)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综合性会议事务;负责起草文件、报告、汇报材料以及各种文件的处理;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联络及其建议和提案的督办和有关部门督查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委托拍卖工作等。
(2)负责本院办公用品、通讯设备、车辆等各类物资装备的计划、采购、分配以及公房公物的管理;负责本院两庭和基础设施建设;案款、诉讼费的收退管理以及财务工作;办理其它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安全保卫、法庭警卫、押解人犯工作;参加本院有关庭、局的案件执行和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工作;办理其它有关司法警察工作事宜。
信息于2020年4月21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