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8-10 14:11:43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能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7、负责全院财务、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10、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1、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2、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要做到服务大局显担当。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整体强化司法和政治的统一,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妥善处理涉扶贫领域各类案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抓好破产案件审判构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四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要实现执法办案提质效。要在执法办案中从更高层面抓好服务保障,解决站位不高、落实不力和提高效率、改善机制的问题;要加强审判管理,抓好绩效考核,完善案件评查机制;要很抓各项审判工作,并巩固深化拓展执行攻坚成果,保持核心指标良性运转。
3、要实现司法为民再拓展。要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使之成为多元化解的基地、案件分流的中心、服务人民的平台;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工作向社会矛盾集中、重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领域拓展;自觉做好监督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要实现司法改革再深入。要在更高维度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推进繁简分流的同时,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并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5、要实现队伍建设再提升。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切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对标“五个过硬”要求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推进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重点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要从思想上激浊扬清,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司法理念,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590507.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23968.36元,占总收入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6539.40元,占总收入的1.04%。总收入与上年28736730.44元对比减少3146222.78元,同比减少10.95%,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的26787316.89元减少1463348.53元,主要是2019年财政非税收入返还减少;二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682874.15元,其原因是县级财政年终调整预算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6695426.06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6826.06元,占总支出的77.64%;项目支出5968600.00元,占总支出的22.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27796621.41元对比减少1101195.35元,同比减少3.9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非税收入返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26826.06元。与上年的基本支出20851021.41元相比减少了124195.35元,主要是减少县级财政拨款年终预算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68600.00元。与上年的6945600.00元相比,减少了9770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非税收入返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888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0%。其中:基本支增加了1558678.80元其原因对历年来档案室的卷宗500多万册重新装册归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脱贫攻坚的扶贫经费支出;案件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606件,审、执结5330件,人均收案200件,人均结案190件,结案率为95.08%,收案数同比上升34.69%,结案数同比上升39.93%,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项目支出减少了9770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非税收入返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02300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231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990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46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26653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000元,支出决算为712969.12元,完成预算的8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3565.12元,完成预算的4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404.00元,完成预算的39.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926.82元,下降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396.82元,下降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530.00元,下降1.0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接待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565.12元,占52.40%;公务接待费支出339404.00元,占47.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565.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3565.1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4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94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法院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8525.90元,与上年的2043039.47元增加了765486.43元,主要原因对历年来档案室的卷宗500多万册重新装册归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脱贫攻坚的扶贫经费支出;案件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606件,审、执结5330件,人均收案200件,人均结案190件,结案率为95.08%,收案数同比上升34.69%,结案数同比上升39.93%,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2,65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57万元,固定资产2,441.85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3.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1.1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1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24.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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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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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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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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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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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657.91 |
72.57 |
2441.85 |
1279.25 |
174.49 |
|
9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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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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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6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6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附: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